青建房函〔2017〕231号
康高家保、童成录、谢静、哈承科、韩文林、康殿祥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政府出台支持多层楼房安装电梯的提案”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省既有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进展情况
目前,我省逐步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居家养老依然是主要的养老方式之一。开展既有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的重要途径,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既有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有利于保障老年人权益,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有利于拉动消费、扩大就业,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我省部分小区业主已经开始酝酿既有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但由于我省尚未出台规范性的政策措施,相关工作仍处于前期调研阶段,未进入实质性操作。
自2017年6月初开始,我厅以国家和我省现行养老服务和既有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相关政策为依据,借鉴浙江、北京、青岛等省市既有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具体经验做法,起草了《青海省开展既有居住建筑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同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指导意见》进行研究讨论,充分征求了省发改委、财政厅、公安厅、国土厅、民政厅、环保厅、质监局等省直相关部门及各市州人民政府的意见,并再次修改完善。目前,《指导意见》已正式上报省政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快出台有关政策。积极配合省政府做好《指导意见》的修改完善工作,对申请人和申请条件、办理前期手续、竣工验收和使用登记、资金筹措方式及有关政策支持予以明确,待省政府审查通过后印发实施。同时,加快制定《青海省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导则》等配套文件,确保政策尽快落地见效。
(二)切实做好试点工作。在“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因地制宜、保障安全、费用共担、有序推进、试点先行”的前提下,结合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依法推动既有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并在省内选择一些小区先行开展试点。
再次感谢您们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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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