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建房函〔2017〕227号
马德明委员:
您提出的“建设青海师范大学青年教师周转公寓的提案”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2016年2月1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筹集计划的通知》(建办保函〔2016〕128号),明确提出“各地已上报的2016年新建(含购买、长期租赁)公租房计划停止执行”。根据此文件精神和住建部的有关要求,2016年已在全省范围内暂停公共租赁住房新建(含购买、长期租赁)项目,鼓励通过发放租赁补贴方式实施住房保障。因此,目前全省暂无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的计划和资金渠道,青年教师周转公寓暂时无法通过新建公共租赁住房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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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