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建城函〔2017〕204号
夏吾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果洛州班玛县污水、雨水地下管网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班玛县污水、雨水地下管网建设工作,2017年,根据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果洛州班玛县污水、雨水地下管网建设的建议”,我厅安排100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支持班玛县保障性住房配套污水、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今年5月,我厅会同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出台《青海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重点加强班玛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关注班玛县城镇污水处理工作,从以下三个方面继续支持班玛县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发展,一是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班玛县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国开行青海省分行、农发行青海省分行等金融机构协作,筹集低息信贷资金,支持班玛县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三是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支持班玛县切实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营水平。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衷心希望对我厅工作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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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