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核准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行使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三十一条
受理条件
申请人应出具《检测机构资质申请报告》、《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他附件资料。
申办材料
1.《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与申请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5.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和社会保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申办流程
见流程图
办理部门
建筑市场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电话
0971-6146181
服务指南
需要携带《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以及相应附件资料到综合服务窗口办理。
服务表格
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
表格下载
http://www.www.sys-ac.com/Sites/RootSite/ZWDT/QYXZXKSX.html
监督电话
0971-6146258、6146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