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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师健同志在2015年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
2015-04-10 17:58  

师健同志在2015年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

2015年3月25日

同志们:

一年之计在于春。在我省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开工之际,我们召开2015年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就是要进一步明确今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安排部署全年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使今年的此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为全年建筑市场健康有序运行和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奠定良好的基础。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我省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安排今年我省开展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主要工作。

一、2014年我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起步良好

去年住房城乡建设部的一项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就是决定从2014年9月至2016年8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主要工作任务目标,就是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作用,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通过两年治理行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使全国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有效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行动开展以来,住房城乡建设厅及各地区高度重视,做了大量工作。一是明确了工作任务。去年9月,省厅制定印发了《青海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两年行动主要任务,各地也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二是开展宣传培训工作。10月,省厅召开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我省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具体工作;11月份分两期举办了质量监督机构人员培训班。三是开展督查工作。对西宁、海东、海西、海南、黄南等地的在建工程进行了抽查,通报了11起典型违规违法案例;对勘察设计企业及图审机构进行了资质动态核查、市场监督检查及勘察设计成果文件专项检查,通报了13起典型案例。各地也对这些违规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进行了处罚,这对全省的建筑市场起到了警示作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四是加大处罚力度。去年9月以来,由省厅进行行政处罚的较大案件有三起:一是大通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违法转包案件,给予大通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合同价款0.5%的罚款,并限制3个月内不得参加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招投标活动。二是青海首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德令哈市昆仑大酒店工程违法转包行为,给予青海首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降低资质等级的行政管理措施。三是青海力盟海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西宁市商业厅大院改造项目9号楼工程,存在未批先建行为,给予青海力盟海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合同价款1%计6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五是各地同步开展两年行动。如西宁市开展了全面排查工作,海东市举办了工程质量两年行动培训班,邀请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司有关领导前来授课。期间,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督查组2014年9月对包括青海省在内的15个省市工程质量和建筑市场进行了执法检查,分三批通报了30起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其中海东市的三项工程“榜上有名”,并在10月31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曝光,引起省上主要领导的震动和重视。

总的来看,全省开展“两年行动”起步良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同时存在问题也不少,我们的工作开展还有差距,各地区工作开展还不平衡,一些地区对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一些企业到目前还不知道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是怎么回事情,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从我省通报的典型案例的处罚可以看出,绝大多数处罚没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到位。

二、2015年工程质量两年行动重点工作

总体工作思路和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发展与监管并重,按照“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责任制,加大建筑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实行“市场”、“现场”两场联动,严厉查处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努力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实现建筑市场秩序的持续好转和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形势稳中有升。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宣贯和学习。去年,住房城乡建设部为做好“两年行动”,在已有法律法规基础上,又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如《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等,最近又印发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试行)》等规定。这些办法和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一定抓紧组织本地区相关部门和企业进行宣贯、学习。一方面,要让我们主管部门的同志了解两年行动的主要内容、步骤、知道该做什么、该查什么、怎么样去查。另一方面要让五方责任主体,特别是建设、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知道自己应该履行的职责,应当承担的责任。通过宣贯、学习,形成主管部门和企业联动的良好机制,推动两年行动顺利开展。

(二)做好春季开复工全面排查。当前,我省正处于项目全面开复工阶段,做好开复工阶段的有关工作,对全年工作十分重要,同时,按照《青海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每季度对本辖区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进行全面排查一次。两者结合起来,省厅已印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建筑工程春季复工大检查的通知》,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从建筑市场情况、工程质量情况和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所辖工程进行100%检查,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各县、市、区在建工程抽查率不低于30%,省厅将在4月中旬进行抽查。希望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复工、开工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结合本区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督促参建各方做好自查工作。对自查工作不到位、五方主体责任不落实、工程质量存在隐患、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齐、现场防护不达标、专项方案不审查、监理制度不落实的项目,坚决不准复工开工。对重大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请各地要在4月15日前将春季复工检查情况总结报送省厅。

(三)积极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于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具有重要作用。2014年7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为贯彻《办法》精神,省厅最近出台了《青海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实施方案》,从今年6月1日开始,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与考评工作。标准化考评工作分为项目考评和企业考评。项目考评先由企业在工程的基础、主体、竣工验收前组织自评,再由监管部门结合日常监督情况进行考评。企业考评先由企业进行自评,再由监管部门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情况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项目考评和企业考评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施工项目考评达到优良的,方可申报“省级标准化示范工地”、青海省优质工程“江河源杯”及国家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AAA”奖项。考评不合格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重新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因此,各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件,制定自评工作流程,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建设、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在标准化考评中的职责,督促企业切实开展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各质量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对考评工作进行宣贯,扎实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将考评结果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结合起来,考评不合格的要坚决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动,确保这些工作落到实处。

(四)开展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在全面工作中针对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突出重点,较易取得实效。为此省厅已印发了《2015年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建筑材料检测质量专项整治、深基坑和高大模板专项整治、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中一定要突出重点。一是整治违反强制性条文行为。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是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重要内容,也是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近年来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在我省得到了较好的贯彻执行,但是我们在图纸审查、现场检查中也发现,一些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屡屡发生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行为的现象,一些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究其根本原因也是违法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造成的。今年我们把违反强制性条文行为作为整治的重点,对于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工程项目,要予以曝光,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二是治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是一项民心工程。为此去年省厅制定了《青海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提出了“通过四年努力,使新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的预防和治理覆盖率达到100%”的工作目标,今年是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的关键一年,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工作方案》要求,补充、细化本地区专项治理重点,积极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三是加强深基坑和高大模板专项整治。近期,全国连续发生了多起因模板支撑体系垮塌导致的安全事故,造成较大影响。近年来我省深基坑和高大模板施工项目较多,也发生过群死群伤事故。各地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结合专项整治,对深基坑和高大模板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论证、专项施工方案变更管理、安全控制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搭设用材料质量、施工安全操作等进行检查,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四是加强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去年,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作共发生安全事故中,起重伤害事故死亡人数占35.7%,比例较大,已成为我省建筑工程伤亡人员主要因素之一。为加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管理,今年,省厅修订了《青海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管理办法》,明确和完善了起重机械购置、出租、报废、登记备案、安装、拆卸、检验及使用单位应履行的安全职责。各地要严格按《办法》要求,结合专项整治,加强对起重机械登记备案、装拆方案、塔吊基础、安装顶升、安全装置、安装队伍资质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情况、安装验收记录的检查,确保起重机械不“带病上岗”。

(五)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是通过登记现场施工劳务人员用工基本身份、教育培训、工资结算及支付等信息,建立能动态反映施工现场一线劳务人员实际情况的花名册、考勤册和工资册等实名管理台帐,实现施工现场劳务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等“五清”目标的管理制度。为此,省厅出台了《关于推行建筑施工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15年4月1日起,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各类施工劳务人员均应当施行实名制管理。各地要加大推行实施和监督管理力度,督促各建筑业企业和项目部及时登记信息,并定期检查登记信息是否完整、真实、有效。对推行不力的建筑业企业和项目部,视情节依据相关法规给予责令其限期整改、停止施工、暂停投标资格直至清出建筑市场处罚。

(六)大力推进建筑市场监管系统建设。建筑市场监管系统建设是今年全省建设领域的一项大的工作。3月1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第三批省市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部署会议,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保证限期完成省级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任务,同时住建部与厅里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对不能完成任务的省份要在全国进行通报。我们需要做的工作,一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2015年底前完成我省工程建设企业、人员、项目、诚信信息等基础数据库建设,完成全省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实现“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监管目标。我们省的系统建设,采取由省厅统一建设平台,各市、州、县监管部门,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培训机构等有关单位和企业通过互联网使用该系统。目前,省厅已委托软件开发企业进行系统开发,系统开发完成后,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系统能否正常运行,关键是数据采集,数据采集需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企业共同来完成。根据《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部省数据对接验收评估标准》,系统没有覆盖到所有市、县的,系统不能通过验收。因此,希望各地要高度重视,提前谋化,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人数,在系统启用后,及时做好相应数据的上报和录入工作,确保2015年底前完成这项工作。系统开通后,项目数据将自动作为企业资质升级、增项和企业信用评价的主要依据。二是开展工程建设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今年省厅将出台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和管理办法,全面开展市场主体企业、机构及其注册执业人员、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信用评价。今后管理手段方式的发展变化方向,就是淡化资质资格要求,强化信用诚信要求。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将成为市场管理的重要手段,信用评定结果将是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资格管理、评选评优、工程担保与保险的重要依据。

(七)加大建筑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去年,住建部出台了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今年又出台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对比新旧资质标准和管理要求,对企业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提出了更高要求,比如,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在新的标准中要求,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而在原来的标准中这些没有要求。同时,住建部要求,到2016年底前,所有企业资质必需按新的资质标准就位。就我们省建筑业企业的现状而言,大部分企业目前达不到新的资质标准要求,有的差距还比较大。因此,加快培养质量安全等关键岗位人员和一线急需的技能型工人十分迫切。各施工企业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近几年,我们对技术工人技能鉴定工作抓的不紧,导致我省大部分企业没有相应的技术工人,下一步,各地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动员引导工作,推动企业主动开展建筑业一线工人岗位操作技能培训与考核工作。各施工企业要积极开展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活动,以质量安全知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为主要内容,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现场培训。要采取师傅带徒弟等方式,突出培训农民工骨干,推动农民工加快向产业技术工人转变。

(八)加大执法力度。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在我省建筑领域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应有之义,十分重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执法。一是要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两书一牌”制度不落实等违法违规问题,要不讲情面、敢于碰硬。特别是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问题,各地要严格按照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查处。这里再就“两书一牌”说明一下。去年10份,省质量监督总站,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印发了《关于统一使用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的通知》,明确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工程建设五方主体要补签项目负责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补签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对未签订法人授权书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的,一律不得复工。二要依规依法处罚。我们做出的行政处罚必须要有法律、法规依据,不能自设处罚条款,也不能随意降低处罚标准。以往的处罚确实存在随意性,今后一定要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三要加大曝光力度。住房城乡建设部在今年的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中,开展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万里行活动”,在随机督察检查中,将组织相关媒体,对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严重质量问题及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投诉上访的项目将是督察和媒体曝光的重点。今年,省厅抽查的时候,也将邀请省电视台、青海日报等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曝光工程质量事故或严重质量问题及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也希望各地加大对企业违规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努力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同志们,今年的工作任务已经明确,关键在于狠抓落实。希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站在对历史负责、对行业负责、对群众负责的高度,坚定信心,真抓实干,齐心协力完成好今年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把我省工程质量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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