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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匡湧在2011年全省建设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4-07-15 14:35  

以推动“四个发展”为主要路径

努力实现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全面快速健康发展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十一五”时期及2010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研究“十二五”期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措施,安排部署2011年工作。

一、2010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回顾

2010年,是全省建设行业极不平凡的一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面对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和突如其来的玉树地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一手抓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工作,一手抓科学发展,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保持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势头。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大力推进,民生为本理念得以彰显。各地把保障性住房作为拉动内需、改善民生的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加强督促检查,实行目标考核,确保了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全省城乡保障性住房完成投资92.5亿元。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8.7万套,发放租赁补贴4.18万户,建设农村奖励性住房5万套,游牧民定居3.46万户,农村危旧房改造3.77万户。此外,2010年全省住房公积金归集额56亿元,完成全年责任目标的101%;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近4.1亿元,完成全年责任目标的226%。总的来看,通过一年来的努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多层次、广覆盖的城乡住房保障体系正在逐步建立。

(二)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城乡居民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根据国家的调控政策,深入开展了房地产业宏观调控和市场发展形势分析研判,强化政策引导,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力度,狠抓开发目标任务的落实,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08.2亿元,为年度任务的127.3%。商品房施工面积1424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50.2%;商品房竣工面积267.7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50.3%。住房供应结构不断优化,二级市场日趋活跃,城镇和农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分别达到27平方米和22平方米,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大幅改善,房地产业正逐渐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三)规划调控指导作用进一步增强,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开展城乡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工作,加大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各地规划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了各类规划的有效实施。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44%,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完成乐都县等七个县城总体规划的修编和玉树县城等26平方公里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设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86%;县城所在地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42%以上。300个村的新农村建设村级规划编制全面完成,100个整治示范村建设进展顺利。编制了《青海省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注重加强对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和以格尔木、德令哈为重点的海西城乡一体化建设的研究。加大了历史文化名村名镇申报力度,玉树州玉树县仲达乡电达村被授予国家历史文化名村。城乡规划工作的地位和龙头作用得到全面加强。

(四)市政公用设施水平提高,城镇承载能力得到加强。落实小城镇建设项目14项,涉及10个重点城镇,项目总投资1.1亿元。会同相关部门争取落实总投资7.4亿元的17个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开展了13座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省级无害化评定工作。在祁连县城召开全省小城镇建设现场会,明确了我省“十二五”期间小城镇建设发展方向和目标任务。积极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乐都县城获得“省级园林县城”称号。各城市(镇)的环境面貌明显改观,承载功能不断完善,质量品位大幅提升,地域特色日渐凸显。

(五)建筑业结构得到调整和改善,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日益凸显。积极调整行业结构,支持大企业做大做强、中小企业做精做专,形成大中小企业、综合型与专业型企业互补互帮、协调发展的局面。引导、鼓励有实力企业向房地产、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拓展。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程序,对政府投资项目全部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强化对房屋建筑特别是保障性住房以及重要市政基础设施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在保障性住房中全面推行分户验收制度。全省完成建筑业增加值131亿元,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5%;工程质量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90.7%。12项工程获得省级优质工程“江河源”杯奖。全年完成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378项,总建筑面积366万平方米,概算总投资322亿元。

(六)积极推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为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做出了贡献。加强建筑节能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编制了《青海省低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10个地方标准。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玉树州、泽库县和共和县被列为2010年度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城市和示范县,并争取到国家补助资金7800万元。西宁市完成23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启动实施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争取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057万元。大力发展散装水泥,完成散装水泥生产供应量318万吨,超额完成160万吨的目标任务,较上年增长92.88%。散装水泥供应量和散装率增幅列全国第一。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推进,有力支持了全社会“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

(七)行业自身建设取得进步,党风廉政、依法行政、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明显提高。深入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执政能力进一步提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建设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全面实行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各类执法检查,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开展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43件。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创建了一批文明工地、物业管理优秀小区等服务窗口。开展大规模的教育培训工作,完成岗位职业培训、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近17万人次。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工作,重点解决了涉及城镇房屋拆迁、工程质量安全、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

在抓好行业发展的同时,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积极投身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第一时间组建建设系统抗震救灾工程救援队,赶赴灾区配合专业救援队伍进行生命搜救、危楼拆除等工作。协调住房城乡建设部调派应急供水、垃圾清运车、移动厕所等设备支援灾区。抽调省内外专家完成结古镇房屋灾损情况的应急评估和安全鉴定工作,并对灾区城市桥梁、自来水厂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性进行了应急评估。完成了玉树灾区党政机关、部分学校等板房建设任务。累计清理废墟近 310万立方米。完成结古镇等9个受灾乡镇425万平方米的房屋安全鉴定及84座寺院房屋鉴定工作。开展灾后重建各类规划的编制工作,编制了6个城市(县)总体规划、22个乡镇建设规划、133个村庄建设规划编制。积极协调援建地区和央企开展了结古镇等基础设施的专项规划、设计审查、开工建设工作。组织完成了总面积约16平方公里玉树灾后重建区域的工程地质初步勘察工作。组织编制完成了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民居建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建筑方案图集工作。协调推进灾区住房重建工作,农村住房和城市住房分别完成2010年计划的98.9%和102.4%,全面完成城乡居民住房维修加固任务,50座寺院的僧舍和公建设施已开工建设。

同志们,一年来的发展令人鼓舞,一年来的成就来之不易。这些发展和成就,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凝结着广大住房城乡建设职工的辛劳和智慧。在此,我代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大家一年来付出的辛劳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年来的工作实践,为我们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启示:必须坚持发展优先,始终把推动行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一年来,我们努力创新发展思路和方法,认真破解发展难题,切实转变发展方式,重视从节约资源中求发展,从保护环境中求发展,促进了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坚持民生优先,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把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不懈追求,把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唯一标准,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必须坚持服务优先,始终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我们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全面优化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为创造良好而宽松的发展环境做出了积极努力。必须强化机遇意识,始终把善于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作为工作的着力点。我们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支持青海等省藏区发展和国家支持玉树灾后恢复重建等一系列重大机遇,并把争取外部支持与自力更生有机结合起来,使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不断发展,行业地位和影响力显著提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全面铺开,但相应的配套资金、配套设施欠缺,住房分配和后续管理存在一定问题。二是城镇体系结构不尽合理,大部分城镇整体实力偏弱,城镇承载能力依然薄弱,村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明显滞后,资源、环境等问题相伴而生。三是节能减排任务很重,还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四是市政公用行业竞争机制、多元化投资机制尚不健全,资金瓶颈有待突破,有些项目投资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有待于提高。五是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秩序还需要进一步规范,依法监管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六是规划的科学性、可执行性有待提高。七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规范化和依法管理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运用成功经验,采取有效措施,着力破解前进道路上遇到的难题。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乡建设工作的全局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面临着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肩负着实现民生改善、快速推进城镇化、玉树灾后重建等方面的繁重任务。努力做好今年的工作,对确保“十二五”时期开好局、起好步意义重大。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奋发图强,以崭新的姿态和昂扬的斗志,努力开创全省建设事业新局面。

第一,要进一步深化对新型城镇化的再认识,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我们既要积极,更要稳妥,遵循城镇化发展的规律。一方面,城镇化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主要途径,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既定方针,各地要主动谋划、积极推进;另一方面,要吸取经验教训,从实际出发,科学务实地推进,防止简单追求城镇化发展速度和规模,防止单凭主观意志和热情去制造城镇化。要加强指导,科学规划,努力推动全省城镇化由偏重数量增加向注重内涵提升转变、由偏重城市发展向注重城乡统筹发展转变,打造宜居城镇,走空间布局合理、城乡互促共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第二,要进一步深化行业对社会经济贡献值的再认识,继续保持投资强度,着力优化投资结构。省委“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要“坚持投资消费双轮驱动,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充分利用好手中掌握的资金和项目,发挥政府投资对结构调整的重要引导作用,完善扶持政策,积极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城乡住房建设等投资促消费工程。要储备一批项目,组织实施一批项目。进一步调整和改善建筑业、房地产业结构,加快骨干优势企业培育步伐,在增加经济贡献值、拉动经济增长、改善人民生活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三,要进一步深化对可持续发展的再认识,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建设发展道路。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全面推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大力发展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提高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和水平。要大力实施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全面实施建筑节能,进一步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积极推广新型建筑结构体系、新型墙材和散装水泥。要大力开展减排治污,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切实加强城镇供水水质管理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强城镇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深入开展城镇镇容镇貌环境卫生整治,建设宜居城镇 ,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四,要进一步深化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再认识,切实担负起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责任。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的各个领域都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局。我们要强化责任意识,以积极的态度,真心实意地把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办好。特别是要更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将更多中低收入群众纳入到住房保障范畴,逐步建立符合省情的住房保障体系,尽快实现“住有所居”目标。大力实施“藏区温暖工程”,提高城镇供热保障能力和房屋保暖能力。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实事工程,继续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和环境整治工作,改善农村牧区群众的居住条件。

三、认真抓好2011年的住房城乡建设工作

201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将紧紧围绕“一条主线”、抓好“五项重点工作”、实现“五个提升”,推动各项工作跃上新台阶。“一条主线”,就是以推进城镇化为主线,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积极推进东部城市群建设,加快推进海西城乡一体化试点和玉树城乡一体化先行区工作,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重点城镇道路、供排水管网、污水和垃圾处理及藏区供热设施建设。抓好“五项重点工作”,就是加大城乡住房建设力度、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城乡规划编制、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全力做好玉树地震灾后重建。实现“五个提升”,就是提升建筑业发展水平、提升房地产业发展水平、提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城乡建设管理水平和提升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水平。

201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顺应人民群众“住有所居”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顺应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新形势,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城镇化进程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推动东部城市群建设,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为实现“四个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201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主要预期目标是:大幅增加城乡保障性住房建设,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15.6万套,实施农村危房改造4万户和游牧民定居工程3万户,实施农村奖励性住房工程10万户;完成住宅与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220亿元以上;完成建筑业增加值150亿元以上;城镇化水平提高到45.5%;完成20平方公里详细规划;完成100万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围绕实现上述目标和要求,重点做好八项工作:

(一)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让更多的住房困难群众实现住有所居

创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机制。更进一步加大城乡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建立和完善以保障性安居工程为重点的住房保障体系。把公共租赁住房作为今后保障性住房的主要保障形式,允许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公共租赁住房与廉租住房统筹合并建设,允许各地在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将中央补助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用于购买、新建、改建和租赁公共租赁住房,以加快解决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群体、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积极探索城镇保障性住房市场化机制,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积极引导信贷资金投入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立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管理,逐步实现城镇保障性住房产权多元化。进一步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把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与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小城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地方特点、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促进村庄面貌和人居环境的改善。

重视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建设及后续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城乡各类保障性住房水、电、气、路的配套设施建设,保证建成一批,投入使用一批,让困难和低收入群体住上满意房。加强保障性住房准入管理,建立个性化、强制性相结合的退出机制。运用社会化机制,加强后续物业管理。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城镇居民、农牧民群众住房档案。

推进住房货币分配改革。积极推进城镇职工住房分配制度改革,适时启动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发放工作。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受益人群,重点支持中低收入职工改善住房条件。

(二)坚定不移地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

高度重视稳定房价工作。今年,稳定房价将成为继城镇廉租住房建设之后,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监察部对各省、市政府的又一项考核内容之一。我们必须认真落实中央确定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采取坚决的措施,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采取限贷、限购等严厉措施,继续抑制投机行为,合理调节住房需求。继续增加住房有效供给,配合国土部门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地的同时,切实保障普通商品住房的用地供应。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供应量,建立健全商品房供应和住房保障协调发展的“双轨制”住房供应体系,分流部分中低端普通商品住宅的市场需求。探索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为确保调控政策执行到位,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依据住房市场变化情况研究出台更具体的调控措施。

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继续加大对房地产市场整顿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引导各方市场主体规范经营,不断改善投资环境。提高房地产企业的准入门槛。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资格标准,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人员的管理。贯彻实施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积极推行“净地”出让和阳光拆迁。继续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规范预售商品房交易行为,加强预售资金管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快全省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与国土等有关部门的配合,依法严肃查处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规范和发展物业服务。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力度,积极开展“物业服务年”活动,组织开展物业服务质量等级考评工作,推行物业服务按服务等级收费制度。积极推行物业服务招标投标制度和物业服务前期介入制度,推动物业服务市场化。

(三)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积极稳妥统筹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

进一步加强规划编制工作。积极引进国内外规划设计先进队伍,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加大城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力度,加快推进西宁市、格尔木市、德令哈市等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按照推进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建设要求,尽快编制或修订完善西宁市、海东地区相关县的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修建性详规和各项专业规划。完成《青海省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青海省“十二五”城镇发展规划》、《青海省“十二五”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设施建设规划》等规划成果的报批工作。

强化规划实施监督。严格执行城乡规划审核报批和许可制度。强化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严格执行各类规划,严格实施城乡规划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各类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提高规划的审批质量,严格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审批程序,避免因城市政府换届等因素随意更改城市规划的情况。开展全省规划实施情况检查。

加快推进一体化发展。科学调整和优化城市发展空间,加快形成布局合理的城市发展新格局。加快海西城乡一体化试点推进工作和玉树城乡一体化先行区推进工作,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城乡道路、供水排水管网等的衔接配套。加快东部7县县城和中心镇为主的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城市群的综合承载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在推动东部城市群规划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坚持把河湟文化作为东部城市群建设的重要文化内涵进行充分挖掘和积极运用,继承并创新“河湟建筑”风格,体现独具特色的河湟建筑体系,有效提升城市群的“软实力”。

启动“千村建设、百村示范”工程。整合相关资金和项目,在农牧区正式启动“千村建设、百村示范”工程。加强村镇规划编制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对列入百村示范的村级规划,组织省内外专业规划队伍下乡分片实行包干,全面完成示范村的规划编制。要综合运用整村推进、异地搬迁、合村并点和集中布局建房等有效措施,加快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同步配套建设。

(四)继续加大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及城镇特色建设力度,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努力抓好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投入力度,全力实施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小城镇建设项目管理,督促重点城镇面貌及街道环境整治工程建设按时完工。提高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再利用能力。继续开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省级等级评定。配合有关部门抓好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全省县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力争达到72%以上。继续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运行负荷率,力争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加强城镇供水水质督查工作,提高供水水质综合达标率。开展全省及藏区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的前期调研工作。

积极稳妥推进市政公用行业改革。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实现投资多元化和运营产业化。加大推行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的力度,引导并积极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集中供热等市政公用项目的建设和营运,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市政公用投融资及运营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提高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费收缴率和政府对运营维护成本的补助水平,保障市政公用设施正常运行。稳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扩大城镇供热计量改革工作成果,力争使所有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完成改造的既有建筑都必须按用热量计价收费,逐步实现用热商品化、货币化。

加强镇容镇貌和环境卫生治理力度。加强我省城镇容貌特色建设,塑造独具特色的镇容镇貌风格,切实提高城镇品位。继续做好城镇环境卫生整治和园林绿化工作,积极开展省级园林城镇创建评选活动,全面提升城镇绿化美化水平和城市管理水平。做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设立争取工作和省级风景名胜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五)积极推进建筑节能科技工作,促进城乡建设节能减排

突出抓好建筑节能监管工作。从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强化新建、改建、扩建和既有建筑节能标准的监管力度。从今年起,严格执行国家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确保设市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其他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执行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督促尚未建立墙改基金征收组织机构的地区尽快建立工作机构并开展工作。

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十二五”期间国家10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今年完成100万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任务。推进机关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推动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市(县)的项目实施工作。继续推进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建设,组织实施住宅性能认定,努力提高住宅品质。做好新型节能、抗震建筑结构体系推广和指导工作。

大力发展散装水泥工作。做好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生产、运输、使用的协调服务,加快形成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的发展格局。在进一步提高城镇散装水泥供应量和水泥散装率的同时,稳步推进农村发展散装水泥工作。抓住实施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工程的有利时机,通过必要的政策、技术、资金支持,抓好农村散装水泥试点和示范项目。推行西宁市城区内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

(六)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力度,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继续深化建筑业和勘察设计业改革。鼓励建筑和勘察设计单位做大做强,向多元化和多模式发展,推行社会化、专业化的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认真落实对我省优势建筑企业的优惠政策,引导优势企业逐步向大型项目管理公司和工程总承包公司过渡,向利润空间大、市场空间大的专业或产业发展;积极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优势企业晋级。鼓励企业创新发展思维和经营机制,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为拓展我省企业生存空间寻求市场支撑。提高对发展建筑劳务经济重要性的认识,完善劳务基地建设、劳务企业发展、职工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争取转移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不断增加农民收入。

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完善和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发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程勘察、设计前置审查和监理企业、检测机构在工程质量控制中的作用。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的协调、服务力度,建立重点项目信息库,做好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的协调服务工作,推进重点项目顺利实施。进一步落实市场与现场联动的监管机制,将工程质量安全现场监管与招投标、施工许可、资质资格管理结合起来,在每一个环节严格把关,为工程质量安全提供保障。加大对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管力度,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继续开展“创精品工程、树企业形象”活动,推广工程质量创优经验交流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施工安全标准化评价活动,做好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施工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力争控制在考核目标范围之内。

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快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加强对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及时采集并向社会披露市场主体诚信情况。完善施工许可证制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法定程序。继续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工作,强化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管,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

(七)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自身建设,为行业健康平稳发展提供保障

高度重视制度建设。通过加强立法、完善规章、形成制度,力争从源头上解决社会热点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协调出台《青海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做好“六五”普法工作,着力提高行政管理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法制政府建设的意见》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和管理力度,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尤其是行政执法行为。

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行业工作,以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为重点,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范建设行政权力运行行为,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高度重视和加强建设部门信访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督办制度,力求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全面推进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改进政风行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切实提高建设部门工作效率。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示范窗口和建筑业职工技能大赛等群众性活动,树立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时宣传行业先进典型,弘扬行业新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广泛开展干部职工理论教育、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建设系统干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做好建设行业职工执业资格继续教育及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进一步发挥社会中介组织作用。

(八)全力以赴做好玉树地震灾后重建工作

更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今年是玉树灾后重建关键之年、决战之年。农村住房建设要全部完成,城镇住房建设要大部分完成,灾后重建的其它项目要大部分落地,完成200亿元的投资计划,形成150亿元的实物投资量。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高度重视玉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充分认识重建工作的艰巨性、紧迫性,合力安排人力物力,举全厅乃至全行业之力,推进玉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做好规划设计等政策技术支持。全力抓好玉树灾区恢复重建各类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按照“二十年不落后”的要求,确保规划设计质量,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规划顺利实施。加大政策技术支持力度,加快工程造价等配套政策的制定工作,组织编制工程通用图集等。

做好项目督促指导工作。积极做好与灾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工作,整合行业力量,及时督促和检查对口援建单位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强化协调服务,切实推动开工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关于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十二五”规划纲要

根据有关精神,我厅制定了《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十二五”规划纲要》,全面总结了“十一五”行业发展情况,分析了“十二五”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提出了未来五年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重要任务,并就规划实施做出部署。《规划(征求意见稿)》已在这次会议上下发,请大家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完善《规划》。下面,我就主要发展目标作简要说明。

(一)“十一五”时期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发展主要情况。

过五年的努力,“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五年来,城乡保障性住房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累计完成投资205.6亿元,建设26.36万套保障性住房。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97.6亿元,较“十五”时期增长170%,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约9%。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44%,比“十五”末增加4.75个百分点,年均增长0.95个百分点;各类城镇发展到144个,比“十五”末增加了15个。全省完成建筑业增加值443亿元,比“十五”时期提高48.5%。全省城镇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达100%;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50万平方米。过去的五年,是我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工作力度最大、行动最快、取得的成绩最好的时期,创造了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明显,城乡面貌变化最大,群众实惠最多的新纪录。

(二)“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们行业实际,我们在编制行业“十二五”规划时明确了今后五年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国家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为契机,以统筹城乡建设发展为主线,以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提升城镇化质量、不断改善民生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快转变城乡发展模式,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三)“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目标

《纲要》明确了今后五年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总体目标是:力争到“十二五”末,使城乡居民居住条件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围绕总体目标,我们确定了行业的主要发展目标:

第一,加快并提升城镇化的发展速度和质量。逐步形成1个中心城市(西宁)、2个次中心城市(格尔木、德令哈)、5个一般城市(乐都、大通、同仁、贵德、玉树)、32个重点城镇、66个一般城镇以及其他38个建制镇组成的城镇体系。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505%,年均增长12%。其中,东部地区50%,柴达木地区75%。

第二,进一步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3平方米;县以上城镇自来水用水普及率基本达到97%;城镇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75平方米以上,设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以上。

第三,切实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环境质量。房地产业累计完成投资900亿元以上,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1平方米以上。全面建立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解决约30万户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对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占同期城镇住宅建设规模的30%以上,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15%以上。农村牧区人均住房面积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且不低于30平方米。村镇规划编制覆盖率达到100%,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50%。

第四,促进建筑业进一步发展。全省建筑业增加值累计达到900亿元以上。培育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企业5家,培育年产值5亿元以上的企业10家。全省勘察设计咨询业年营业收入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营业收入累计达到50亿元以上。

第五,加大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力度。全省城镇新建建筑严格实行节能65%设计标准,推进城乡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完成既有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改造1000万平方米。设市城市和县城新建建筑推行供热计量收费。全省散装水泥供应量达700万吨,年均增长20%,散装水泥供应量累计达到2420万吨,水泥散装率达40%。

五、进一步增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的保障能力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二五”规划的蓝图已经绘就。新的一年,我们肩负更加艰巨而光荣的任务,工作任务将相当繁重。为此,我就提高科学发展的保障能力提几点要求:

一是坚持科学发展。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这一主线上来,做任何工作、办任何事情,都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当前重点是沉下心来,深入认真地研究问题,努力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认真把握和遵循客观规律,提高对全系统、全行业科学发展的服务能力,形成崇尚知识、提升本领的良好风气,为促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是坚持执政能力建设。面对繁重的行业发展和玉树灾后重建任务,我们要进一步强化执行意识、提高执行能力、破解执行难题、加强执行监督。要加快职能转变。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主动由行业管理向服务指导转变,集中精力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关键问题、突出问题。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履行承上启下的职能,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更加关注民生,集中广大群众的聪明智慧。要改进工作作风,把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的热情转化为实干精神、实际行动,脚踏实地、埋头苦干、集中精力谋划发展、推动工作。

三是坚持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义,也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根本途径。要围绕建设系统的大局工作,突出重点,着眼于法规体系建设,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决策程序,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重要作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推进城镇化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社会管理模式的深刻社会变革,也是一项涉及面广的重大利益调整,在城镇化过程中会遇到许多问题和困难,搞不好会引发矛盾,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必须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通过改革创新解难题、破瓶颈,通过改革创新激活力、蓄动力,加快发展。

五是坚持抓好项目。抓项目有无成效是衡量我们领导干部有没有战斗力、有没有执行力的重要标杆。今年我们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更加重视项目工作,把争取项目、资金作为一项关键的任务,要精心谋划项目,扎实推进项目,务求取得突破。要加强向上衔接汇报,争取一批、培育一批、储备一批项目,力争今年的项目和资金有重大突破。要着眼于早,立足于快,对今年项目尤其是玉树灾后重建项目逐一列出时间表,并做好工程开工的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大多数项目4月份全面启动建设。

六是坚持文化建设。我们要全面提升城乡建设的品位和形象,就必须重视建设者文化素质的提高和系统文化的建设。要把服务发展、服务大局、服务基层作为基本的价值观,倡导热情、周到、细致、文明的服务,反对官僚主义、野蛮执法、粗放服务。要大力倡导和努力实践激情干事、团结干事、扎实干事,切实弘扬玉树抗震救灾精神,增强建设行业核心竞争力。

同志们,新一轮住房城乡建设的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认清形势,聚焦重点不分散,凝心发展不动摇,真抓实干不懈怠,提振信心、攻坚克难、拼搏进取、开拓创新,以推动“四个发展”为主要路径,努力实现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全面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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