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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姚宽一在2017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2017-01-18 15:38  

求真务实  真抓实干

努力开创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新局面
——2017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姚宽一

2017112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精神,总结2016年工作,安排部署2017 年工作。建华副省长在百忙到会亲临指导,并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作以下报告:

一、开拓创新,锐意进取,2016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6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多重矛盾困难交织的复杂形势,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和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把握四个扎扎实实的重大要求,主动适应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实现了 十三五良好开局,保持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城乡规划引领作用得到加强报请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发〔201634号),努力创新城市发展理念,着力解决制约城市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积极构建“四区两带”城镇格局,修编了《东部城市群城镇体系规划》《东部城市群城乡一体化规划》,完成祁连、贵德、群科、玛多、尖扎、泽库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和修改,全省城市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85%,州府和县城所在地达65%,较去年均增加5个百分点。完成了《青海城市设计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在西宁、格尔木、德令哈等市先行开展了城市设计及专题研究西宁市编制了《西宁城市风貌导则》,为打造高原山水意境宜居城市增添了新创意。批准实施同仁县郭麻日村玉树市拉则村、电达村3个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制定了《青海省市县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出台《青海省城乡规划违法案件处理办法》,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全年查处违法建筑70余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110.06万平方米,进一步强化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快。海东市和西宁市分别列入全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共争取中央补助资金26.4亿元,实现我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零突破。加强工作指导,报请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城镇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海东市、西宁市开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52.08公里,超年度目标任务1.79公里,完成投资14.08亿元。海东市综合管廊建设以1.36亿元财政资金撬动34.13亿元社会资金投入,被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第十八督列为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受到肯定。西宁市完成5条道路海绵化改造和5示范项目建设,建成城市海绵体1.66平方公里,完成投资1.84亿元。全省设市城市和州府所在地县城黑臭水体排查整治任务提前完成,共整治黑臭水体26处。垃圾污水处理市场化运营加快推进印发了《青南地区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指导方案》《湟水流域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及一体化建设运营指导方案》等,全省污水处理厂已建成57座,投入运行46座,设计处理能力达到70.11万吨/日。各地还立足本地实际,统筹推进地上地下设施建设,建成了一批城市道路、广场、供排水、园林绿化等项目,推动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上台阶。截至2016年底,全省设市城市和县城建成区面积达383.01平方公里,污水处理率达60.68%,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2.86%,建成区绿地率达19.44%,建成区路网密度达5.83公里/平方公里,分别较2015年末提高2.055.96.711.091.92个百分点。

(三)城镇棚户区改造扎实推进。组织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8.06万户,基本建成7.51万户,入住8.23万户,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4%143%162%,完成投资120亿元。累计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7.66万套,分配入住23.48万套,入住率84.9%位列全国第5。全年落实城镇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补助资金36.53亿元,落实贷款133.78亿元(其中,落实专项建设基金46.29亿元,落实国开行、农发行贷款87.49亿元)。各地通过搭建棚改安置房源服务平台,利用网站、房交会等多种方式,实现了信息互通。西宁市出台了《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方案》和《棚户区安置房采购流程(试行)》,进一步规范了棚改货币化安置。海北州采取先安置、后拆迁方式通过实施税费减免和一次性货币奖励优惠政策,积极稳妥推进征地拆迁,取得了较好效果。全省实施棚改货币化安置17638套,扣除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项目,货币化安置比例达59%

住房公积金运行平稳,缴存额、提取额、发放贷款同比分别增长21.35%27.6%54.46%。省中心、海南、海北三地住房公积金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开通了全国首家省级12329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了语音、短信、微信、手机APP和网站一体化综合服务。

(四)农牧区人居环境有效改善。实施6.5万户农牧民危旧房改造和300个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完成投资53亿元。三县地震灾后恢复建设工作全面启动,门源地震5895户农村住房恢复建设和杂多地震10840户农村住房、囊谦地震危房鉴定及恢复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全部完成。海东市、海南州积极探索利用金融贷款,助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果洛州通过持续加大资金投入,统一规划建设,优化了村庄布局。各结对共建单位结合各自优势,通过智力帮扶、产业搭桥、文化下乡、金融进村、旅游富民等活动,助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农牧区垃圾综合治理工作进展顺利,42个县(市、区、委)制定了垃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实施方案,初步建立了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理的运转机制,村庄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农牧区生活污水治理顺利启动,门源、贵德等12个示范县50个村庄开展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大通县东峡镇衙门庄村等38个村新列入国家传统村落保护名录,累计已有79个村列入传统村落保护名录,20个村已开展保护性建设,共争取中央补助资金2.37亿元。化隆县群科镇和乌兰县茶卡镇成功申报第一批中国特色小镇,祁连县八宝镇等25村入选全第四批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村名单,湟源县日月乡兔儿干村荣获全国第二批田园建筑优秀实例二等奖。

(五)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全省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392.11亿元,超年度目标任务11个百分点,占全社会固定投资11.34%,同比增长0.73个百分点。房地产去库存成效明显,全省商品住房库存面积较2015年底下降25.57%。上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去库存的实施意见》,从八个方面提出了22条促进房地产去库存的具体措施积极协调推动农业银行开展农牧民安家贷通过降低准入条件,实行优惠汇率等措施农牧民购房贷款增幅明显,促进了住房改善和市场消费。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建立了青海省房地产信息网及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开展全省房地产市场和中介专项整治。积极推进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联合12个部门出台了《青海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首次对全省64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召开全省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大会,发布了评价成果。会同4个部门联合印发了《青海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青海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青海省物业服务星级标准》,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监管机制。

    (六)建筑业发展保持增长态势。完成建筑业增加值340亿元,同比增长8.35%占全省地区GDP比重接近13%。省内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实现总产值430亿元,同比增长5%。全年累计完成施工图审查4413项,投资638.12亿元初步设计审查779项,工程总概算339.54亿元。负责代建的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安多藏语译制中心、城南项目、海湖新区干部周转房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全年安全生产事故和死亡人数均控制在省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海南、海北、玉树连续三年实现零事故深入开展工程质量两年行动,工程建设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两项工程荣获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着力推进全省装配式建筑发展,加快建筑工业化基地建设,支持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引进的新型绿色建筑工业化制造基地项目已正式落地,目前该项目已建成投产。大力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清理,联合4个部门印发了《青海省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方案》,建立保证金清理网上申报系统,清退工程建设领域各类保证金7984.21万元,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激发了市场活力。

(七)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持续推进。实施128万平方米城镇既有居住建筑和23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落实补助资金1.37亿元,完成投资3亿元,节约能源约合2.3万吨标煤,减排二氧化碳6万吨,减排二氧化硫0.2万吨。全省147个建设项目达到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格尔木市积极自筹资金,在省级补助每平米85元基础上再增加100元,共投入632.6万元,大力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建设标准进一步加强,全年整合精简17项工程建设强制性地方标准,发布实施《青海省绿色建材评价标准》等14项地方标准。科技创新与研究示范工作成效明显,争取国家及省级科研经费1029万元,完成《青藏农牧区民居建设中被动式太阳能采暖方式的比较性研究与示范》等6个课题验收。全省十二五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被动式太阳能暖房项目评估圆满完成。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全省343栋公共建筑纳入监测平台实现能耗数据实时监测。会同相关部门组建了全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机构,全面启动绿色建材标识评价管理。

(八)可可西里申遗工作进展顺利。组织编制完成50多万字的申报文本、保护管理规划、资源影像和图册等申遗资料。报请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青海省可可西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投资3500余万元,对国道109省道308等沿线及可可西里遗产提名地和缓冲区进行了环境综合整治和保护管理设施建设。玉树州将可可西里申遗纳入全州重点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圆满组织完成陆地和空中考察,向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专家全面展示了可可西里的自然资源、山河美景、生物多样性和保护管理情况,顺利完成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专家现场考察评估。编制完成《青海省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十三五规划》,完成贵南直亥、天境祁连、乌兰金子海、海晏金银滩、德令哈柏树山五处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推进全省风景名胜区自然资源保护管理和科学利用。

(九)行业改革成效显著。着力推进空间体系规划编制改革,开展省域空间规划研究,完成互助、都兰、海晏“三规合一”试点,建成海东市“一张图”规划编制审批信息平台,努力解决各类规划衔接不畅、指标不一、数据打架等问题报请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发〔201635号),积极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西宁市、海东市、德令哈市、格尔木市和大通县试点市县已先行启动全省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西宁市公布了城管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15个街道办事处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实现了执法重心下移。研究起草上报了《青海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省政府72常务会审议通过,从规划与建设、运营与改造、技术与应用、引导与激励等方面提出了48条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具体措施,是西北地区出台的首部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政府规章

除上述九方面工作外,我们还抓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精准扶贫、调查研究、政策法规、人事人才、老干部、办公行政及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其中,四篇调研报告被省委政策研究室评为青海省优秀调研报告,两篇工作信息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我厅还分别被评为全省党委、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十二五爱国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十二五”节能管理先进单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优秀单位全省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并连续五年被评为全省财务决算优秀单位。

同志们,成绩来之不易,这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团结协作、务实推进的结果,是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勇于奉献、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向各级党委政府省直各单位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新闻媒体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一是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依然明显城镇市政公用设施标准偏低,“马路拉链久治不愈,“垃圾围城”没有解决,交通拥堵影响出行,每逢大雨发生内涝,环境污染破坏健康,大小“城市病”日益凸显;建设资金投入单一,市场化融资渠道少,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运营专业化水平不高;城市管理方式粗放、服务意识不强、执法行为生硬,城市运营效率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需要还有差距。

二是乡村规划建设管理薄弱。村镇特色风貌不彰显,传统村落保护建设力度不大;乡村规划设计水平偏低,建成的农牧区住房“兵营式、排排房、方盒子”随处可见;农牧区垃圾污水治理进展缓慢,工作难度大;村镇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到位难,建设资金、工作经费缺乏。

是房地产去库存结构性问题比较突出。商业、办公用房库存较大,去化周期长,去库压力较大;商品房去库存与棚户区改造、住房租赁的通道还没有完全打通,住房租赁市场发育不全,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缺乏。

建筑业转型升级动力不足企业资质等级低,科技创新能力强,战略眼光、精品意识、工匠精神缺乏;本省建筑企业规模小实力弱,机械装备水平低,集约化程度不高,新材料、新工艺使用研发少,缺乏竞争力。

五是队伍能力有待提高。全省住建队伍不仅有光荣传统,而且特别能战斗,善打硬仗。但也要正视存在的突出问题:理念不新、创新不够;人才缺乏、素质不强;能力不足、效率不高;对行业发展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研究不深,对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准备不足,对提出的新要求新目标难以应对。

这些问题和短板,我们要深入分析,研究突破,切实解决。

二、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开创2017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新局面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我省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的关键一年,做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意义重大。

全年工作的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指引,以加强和创新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为抓手,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着力点,大力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镇棚户区改造、农牧民危旧房改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使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主要目标任务:2017年全行业完成投资575亿元,较2016年增长12.7%。其中: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5.63万户;实施农牧民危旧房改造6万户;实施高原美丽乡村建设300;抓好重点区域50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力争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380亿元;实现建筑业增加值增长8%以上;争取西宁市、海东市分别列入全国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试点;全面完成可可西里申遗工作

(一)强化规划的权威作用

进一步强化规划的权威性、强制性、约束性,城镇建设必须按照批准的规划实施,严格执行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建立健全违反规划行为的追究溯源机制,让规划的龙头高高昂起,让法律的权威充分体现。

持续开展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按照“坚决遏制新增,5年内消化存量”的总体思路,严肃查处违法建设。利用信息技术、卫星遥感技术,对所有城市实现规划全方位监测,实现发现违法规划行为全覆盖,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落实好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四个“实施意见”,积极推进东部城市群提速扩容、转型升级,推动兰西城市群建设规划落地。配合做好共和、同仁、贵德、海晏等县撤县建市前期准备工作,促进门源、民和、互助等三个民族自治县规划建设管理向城市体制转变。

认真总结推广互助县、海晏县、都兰县“三规合一”试点工作经验,建立新的规划编制协调机制,促进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两图合一”。

认真学习推广三亚城市“双修”经验,研究出台城市修补生态修复工作实施意见,选择2个城市开展试点。积极开展城市设计,把城市设计作为衔接城市规划指导建筑设计、塑造城市风貌特色的重要环节,选择2个试点城市分层次开展城市设计

切实提高县城和新区规划建设管理水平,解决规划不适应发展需要、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人居环境堪忧、垃圾遍地、污水横流、管理薄弱等问题。

(二)着力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

继续加大城市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垃圾处理以及园林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全面完成地下管线普查,配合做好西宁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前期工作。

统筹城市地上地下建设,大力推进西宁海绵城市海东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西宁市按照海绵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确保完成70%建设任务。海东市出台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地方性法规,制定入廊收费政策,推进管线迁建入廊争取把西宁市列入全国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把海东市列入全国海绵城市试点。

积极稳妥推进市政公用项目PPP建设模式,吸引民间社会资本投资。加大与金融机构合作,利用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服务支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城镇供热规划,加快老旧管网改造,推进城市供热计量改革,制定供热计量收费标准,新建住宅全部实现供热计量。

持续开展城镇环境清洁行动,抓好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等级评定和达标治理。认真学习推广浙江省普遍推行垃圾分类的经验,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扎实推进西宁市垃圾分类试点。

加快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青海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编制,积极推进昆仑山等省级风景名胜区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三)继续加快城镇棚户区改造

充分抓好年度计划、资金筹集、土地供应、质量监督、租赁分配环节,落实年度建设任务,确保新建、续建项目及时开工建设

加大资金筹措力度,进一步完善棚户区改造贷款协作机制,主动对接争取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通过争取中央财政、金融机构支持和社会资本参与等途径筹集建设资金,完善配套设施。要因地施策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力争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50%以上。

继续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严格按既定目标,通过降低准入门槛、提前预分配、完善配套基础设施等方式,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实现2014年底前开工建设的公租房分配入住率达到90%开展公租房建设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流转机制,规范后期管理。

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研究制定农业转移人口和个体工商户纳入公积金缴存范围的相关政策。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使用,提升住房公积金信息化服务能力。

(四)狠抓农牧区人居环境改善

坚持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实施好300个高原美丽乡村建设6万户农牧民危旧房改造。加强乡村规划编制管理,强化建筑风貌管控,建成一批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的美丽乡村和“安全、舒适、节能、环保”的农牧民住房,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旧房改造年度目标任务。

持续开展农牧区垃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开展牧区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试点,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抓好3个示范县。推进村庄污水治理在黄河干流以及市府、县城周边重点50个村庄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

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完成第四批38个传统村落规划编制报审,组织好第五批国传统村落申报,抓好已列入国传统村落名录的79个村庄保护建设。

积极培育特色小镇,以化隆县群科镇、乌兰县茶卡镇两个国家级特色小镇为基础,培育打造一批产业特色鲜明、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兼具旅游与社区功能的特色小镇

)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要求,切实抑制房地产泡沫,防止出现大起大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要加房地产去库存力度,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主体作用,坚持分类调控,商业用房库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把房地产库存稳定在合理区间。把去库存和促进人口城镇化相结合,科学调节房地产用地供应节奏、布局和规模,进一步推动住房供给侧结构改革,优化住房供给,严控新建商业用房扩大住房有效需求

研究建立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省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鼓励支持合理自住购房,严格限制信贷流向投资投机性购房。抓好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加大中介机构违规行为查处,维护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

积极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制定出台《青海省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意见》在全省范围推行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实行租赁合同备案制,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展住房租赁,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

开展住宅性能认定,引导房地产企业大力发展养老、医疗、康复、旅游等跨界地产,加快服务升级,提升住房和人居环境品质。鼓励展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器、电商用房等,实现去库存与创新创业双赢。

严格执行《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完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发展互联网+物业服务新业态,不断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研究制定《前期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办法》,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

)推建筑业转型升级

经过改革开放以来近40年的发展,我省建筑业取得了显著成就,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超过12%,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面貌改善做出了突出贡献。今年建筑业改革发展将进入快车道,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即将召开的全国建筑业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有关建筑业改革发展的要求,推动建筑业改革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经营模式、管理方法、建设队伍的重大变革。要按照国办文件要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出台我省《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西宁市、海东市和有条件的地区,以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开展装配式建筑试点。

积极推行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会同金融保险部门研究出台有关政策办法建立投标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合同履约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制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创新监管模式

政府投资工程中开展BIM技术应用试点,提升项目管理计算机应用信息化水平。发挥建筑业协会、勘察设计协会等行业协会的作用,积极组织开展从业人员技术培训。

按照《青海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加强信息上报,不良行为公开曝光进一步健全建筑市场诚信机制信用制度建设

(七)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即将发布的《青海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进一步完善绿色建筑和建材评价体系,推进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和公共建筑能耗统计,提高绿色技术和绿色建材应用,促进节能降耗。

继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旧城区和棚户区改造、城市环境景观整治、既有建筑抗震加固,应当同步实施节能改造。

完善工程建设标准,制定实施《青海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65%节能+)》等5项地方标准,启动全省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建筑、农村节能建筑标准制定。

鼓励农牧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应用建筑外围护结构保温、太阳能光热、光伏等绿色建筑技术和建材。开展农牧区建筑利用太阳能供暖和建筑围护结构蓄能技术研究,在农牧区大力推广绿色农房建设应用技术。

(八)全力做好可可西里申遗工作

可可西里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工作历时3年,现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今年7月,可可西里将作为我国唯一的世界自然遗产申报项目在第41届世界遗产大会上进行表决,我们要力争可可西里申遗成功,填补我省世界遗产空白。

要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和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要求,加快提交补充完善资料和问题解答,抓好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和保护管理。

开展可可西里重点区域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完善服务设施,提升保障服务水平。

)狠抓建设领域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发展大局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给我们再次敲响了警钟,教训十分深刻。各级住建部门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采取有力的措施,大力抓好安全生产,切不可掉以轻心

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控制体系,以建筑施工、市政设施、道路桥梁、房屋建筑、城镇燃气等为重点,加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力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充分利用智能化手段,开展数字化工地试点,提高监管效能,预防各类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发生。要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制度,加大对脚手架坍塌、模板支撑、塔吊安拆、高处坠落、深基坑等事故多发重点部位排查督查。

进一步加大城镇燃气安全监管,积极推进城镇燃气管理立法和燃气安全制度建设,明确燃气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城镇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安全责任主体。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建立安全隐患治理台账,确保城镇居民燃气使用安全。  

(十)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在市场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调动社会监督力量,规范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行政执法。

精简评估事项,在工程建设领域探索实行“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区域评估”、“联合验收”等新模式,推动解决程序繁、环节多、部门之间不衔接等问题。

强化联合监管,探索由市场行业监管部门牵头,推行跨部门联合检查,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解决执法、检查重复等问题。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能。

按照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要求,全面清理调整现有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职责,优化权力运行流程。依法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城市管理执法导则,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流程、监督途径和问责机制。

三、凝心聚力,狠抓落实,保障各项建设任务顺利推进

同志们,今年住房城乡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已经确,关键是真抓实干、狠抓落实。这里,我再提几点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住建系统各项工作领导关注、群众关切度、各方关联度都很高,我们要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找准定位,通盘谋划,深刻认识住建行业在全省经济社会中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深入落实总书记四个扎扎实实的重大要求上来,统一到省委十三次全会“四个转变”的具体部署上来,统一到加快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福祉、推进改革创新、保护生态环境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主动承担起省委、省政府交给我们的各项任务,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诉求,自加压力、开拓进取,“跳起来摘桃子”,以锐意进取、昂扬向上的工作干劲,不断把住房城乡建设各项事业推向前进。

二是统筹兼顾,形成合力。住建部门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关联度高,政策性、技术性、专业性很强,任务艰巨繁重,承受的压力和需要解决的矛盾问题很多,离不开各方面的支持配合帮助。牢固树立局意识和统筹理念一盘棋工作思路,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和联动互动进一步建立完善沟通协调协商机制,做好上下之间、左右之间、部门之间、对内对外之间的协调沟通,放下架子、沉下身子、迈开步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形成合力

三是突出重点,完善措施。要聚焦行业重点任务,认真破解行业发展存在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调查研究多了,基层跑遍了、跑深了、跑透了,底气就足了,心里就会更有数,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也会大大增强,认识也会产生新的飞跃,各项工作就会迈上新的台阶。

四是勇于担当,强化考核今年,不仅省委省政府,住建部也将加大对各省工作的考核力度,省厅也将对各地建立考核机制,完善考核指标,加大考核力度。各项工作绝不允许抓与不抓一个样、抓好抓坏一个样、抓多抓少一个样的情况存在。对落实不力的市州住建部门和责任人,要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直至问责。只有严格要求,严明纪律,各项工作才能落到实处。

五是从严治党,廉洁自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党组织、每一个党员和每一项工作中,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进一步推进防腐倡廉,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两同时”,真正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敢于担当的干部队伍,为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筑牢坚实的基础。

同志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继续前实推进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春节将至,在此我代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向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拜个早年,祝同志们新春快乐、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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