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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6年厅系统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2016-03-01 08:58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委书记、厅长 姚宽一

(2016年2月25日)

同志们:

今天召开厅系统全体会议,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及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理清思路,抓好落实,强化措施,采取措施,迅速行动,确保今年各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努力实现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十三五”良好开局。这是一次抓落实的会议,也是一次收心会、推动会、聚气会。

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凝心聚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2月初召开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对今年的工作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措施作出了全面部署;省委常委、副省长张建民同志出席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就做好今年的重点工作从五个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现在的关键是如何落实、如何落地、如何落到位。

(一)统一认识抓落实。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是实践的指南。厅系统全体干部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年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着力加强结构性改革,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提高投资有效性,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改造提升传统比较优势,增强持续增长动力”的总要求;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了“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依法治市,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的城市工作总体要求。2015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今年2月2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就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做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深入领会精神,做到认识上更加到位,行动上更加自觉,工作上更加有为。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全体会议、全省“两会”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工作部署上来。正确认识制约发展的“四降一升”矛盾和问题,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131”发展总要求,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及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上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重点从八个方面部署了2016年行业重点工作,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明确了“十三五”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总体要求和具体目标任务,从十个方面明确了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的职责、职能,详细分解,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位。要按照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的举措,准确把握全年工作任务的重点和难点,找准工作着力点,凝神聚力,精准发力,创新突破,全力做好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二)咬定目标抓落实。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从主要目标和主要措施两个方面,明确了2016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发展的指标体系。主要目标方面,提出新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8.6万套(户),基本建成5.27万套(户),入住5.08万套(户);落实20平方公里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300个“高原美丽乡村”和6.5万户农牧区危旧房改造任务;实现建筑业增加值340亿元以上;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53亿元;实施1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和265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工作任务指标。主要措施方面,提出要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实施城镇化战略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着力点,以提高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生态优先、创新驱动,突出抓好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改善城乡住房和人居环境、消化库存商品房、建筑业转型升级、建筑节能与城镇减排等重点工作。这些目标和工作任务是我们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城市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两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抓落实见成效的底线要求,没有任何回旋余地,必须不折不扣完成。我们必须要咬紧牙关,紧扣目标要求,埋头苦干,力争超额完成任务,为全省发展做出我们住建行业应有的贡献。

(三)突出重点抓落实。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出了十项重点任务,关联性、牵动性强,是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要强化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攻坚克难,全面落实,重点突破。一是要在深化改革上有新突破。我们始终要把创新作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要把坚持深化行业改革作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原动力,创新工作方法,紧密联系行业实际,积极承接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改革政策。要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提高城市工作的系统性。要坚持改革创新与传承保护相结合,实现城镇有序建设、适度开发、高效运行。要扎实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着力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解决城市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消除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短板。要正确把握新常态,转变发展观念,积极引导并发展装配式建筑,着力推进我省建筑业产业现代化,有效增强建筑业核心竞争力。要结合省情实际,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将棚户区改造政策支持范围扩大到重点镇以及城中村、城郊村。可以说,城乡建设工作改革力度之大,涉及领域之广前所未有,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是一次严峻的考验。我们一定要科学甄别重要顶层政策信号,理清思路,明确方向、超前发力,做好深化改革的大文章。二是要在房地产业去库存上有新作为。2015年,我省提出了消化6%以上的库存商品住房的目标任务,实际消化7.6%,消化商品房5948套(约53.53万平方米)。今年,我们提出了消化10%以上的库存商品住房(约8350套、75万平方米)的目标任务。结合房地产业去库存任务落实,住建部提出要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的住房体制改革,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公积金管理制度。作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必须把化解房地产库存作为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内容,把去房地产库存作为房地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按照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扩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消化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从我省情况看,去库存压力比较大,任务艰巨。西宁、海东等城市由于持续增加商品房供给,但消费需求趋缓,导致供求失衡,库存持续增加,市场风险不断积累,商品房库存量已经超出合理区间,如不尽快化解,极易引发经营和市场风险。有效化解房地产库存已经成为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任务。三是要在稳投资上有新贡献。经济新常态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动力转换,消费的基础性作用更加凸显。但从我省发展阶段看,目前投资仍然是经济增长的第一动力,稳定和扩大固定资产投资仍然是支撑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的关键。为此,2016年,我省确定了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左右的发展目标,并要求发挥新型城镇化、城市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的拉动作用,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形成有效支撑。2015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42亿元,占我省全社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16.6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336亿元,城镇保障性住房完成投资122.54亿元,农村“两房”建设完成投资42.25亿元,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完成投资32.1亿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成投资4.16亿元,保障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6亿元。全省建筑业实现增加值313.81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3%。2016年,省发改委提交省人代会审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中,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的目标任务为510亿元。城乡建设历来是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筑业、房地产业、城乡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等一系列投资势必将有效带动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特别是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地下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逐步推进,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将空前加大,城乡建设领域将有一大批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将带动大量的政府和社会资本投入,并与房地产投资一起成为拉动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引擎。我们要紧盯国家投资方向,加强前瞻性研究,做好重大项目谋划和实施工作,为拉动全省经济发展添砖加瓦。四是要在惠民生上有新建树。今年,我省将继续实施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为重点的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农牧区危房改造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民生工程,与此同时,住建部加大了民生领域投资和保障力度,今年将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和农村垃圾处理两项新的民生工程,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来讲,保障民生的任务更加繁重。我们要坚持民生优先的理念,不遗余力地抓好民生工程,做到动手早、下手快,抓节点、抢进度,确保统筹安排,尽早开工,如期竣工,为改善城乡面貌,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做出应有的贡献。五是要在争取国家资金上有进展。去年,国家层面连续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加大棚户区改造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推进政策性金融支持城市地下综合管廓建设的通知》《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做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等四份文件,就国开行和农发行支持地方经济明确了一系列的政策。去年下半年,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在拜会住建部、农发行、国开行主要领导时,两家银行都表示“十三五”期间要加大对青海的信贷支持力度。随后,住建部与省政府签订了《共同推进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合作协议》,“十三五”期间,住建部将在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等九个方面给予我省大力支持。2015年,我省共落实国开行棚改贷款129.9亿元,实际支付89亿元;落实农发行贷款2.97亿元,实际支付2.97亿元。从去年落实项目贷款来看,各地争取贷款的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加之国开行支付凭证繁琐,致使我省支付项目贷款进度缓慢。各分管厅领导和厅机关各有关单位,一定要主动作为,积极协调金融部门对棚户区改造、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牧区人居环境等方面的资金支持;积极与住建部相关司局衔接,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贯彻落实好《合作协议》的各项条款。

(四)统筹谋划抓落实。要坚持“十个指头弹钢琴”,协调推进各方面工作,确保年度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统筹生态文明建设。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与生态文明建设密切相关,我们要强化对生态建设极端重要性的再认识,始终坚持把构建“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作为城乡建设追求的目标,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道路,坚持生态优先,注重绿色发展。在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发展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治理建筑施工噪声等方面务必取得突出成效。要统筹推进行业发展。我们要注重处理好当前与长远、重点与全面、局部与整体、速度与效益的关系,坚持统筹城镇与农村、开发与保护,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努力走出一条以城带乡、以乡促城、相互依托、良性互动的城乡发展道路。要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我省即将颁发的实施方案,按照“审批事项最少、效率最高、环境最优”要求,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加快行业立法步伐,推进行政综合执法,切实提高住建系统工作人员法制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五)强化责任抓落实。责任是一种情怀、担当和境界。郝鹏省长的《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意见已经下发,明确了35项重点工作,其中涉及我厅牵头落实的重点工作就有5大项。我们还要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进行任务分工,这些都是我们全年工作行动的总航向,一定要盯紧抓实。要明确工作职责,对两个工作报告和任务分工意见,厅机关各单位要对号入座、主动担当,并把任务细化到岗、具体到人。要主动作为、履职尽责,推动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涉及多个处室的任务,主办处室要主动牵头抓总、沟通协调,协办处室要积极跟进、密切配合,决不能各行其是、贻误全局。要严格督查问责,厅领导班子成员要对重点工作、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全程跟踪问效,已经落实的看效果,正在落实的促进度,没有落实的找原因。督查不仅要发现问题,还要提出整改意见,做到盯紧不放、一督到底。对懒政庸政怠政、不作为的严肃问责。厅办公室要继续抓好逐月督办重点工作和厅党委会、厅务会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要重视目标考核,去年省政府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要求,开展了中期考核,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扎实推进。今年省政府明确表示要继续实行中期考核办法。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中期考核工作,注意资料积累,在充分做好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全力迎接中期考核,争取在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

(六)领导带头抓落实。各位厅领导和厅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表率意识,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要深入开展调研,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重点工作任务,领导干部要沉下去、接地气,深入基层一线,掌握一手资料,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单位主要“一把手”要深入小城镇、农牧区、施工现场、重点企业,倾听群众呼声,汲取基层智慧,寻找破解难题的良方。要坚持靠前指挥,厅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身体前倾、眼睛向下,特别是“一把手”要对一般性工作放得开手,抓实抓好影响全局、决定成败、起关键性作用的大事要事,少在家开会“远程遥控”,多到基层办公“亲力亲为”,对重点难点问题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要攻坚解决难题,坚持立说立行,对工作中遇到的主要矛盾问题,抓住关键点,找准突破口,不等不拖不靠、苦干快干实干,以解决难题的实效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去年,我们制定了《2015年厅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督查督办工作方案》,厅领导班子成员深入一线,找问题,解难题,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今年我们要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对于制约项目落地和运行的掣肘问题,要雷厉风行、马上就办,拿出切实管用的办法,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二、立即行动,推动一季度重点工作全面开展

春若不耕,秋无所望。当前,一季度二分之一的时间已经过去,厅系统各单位要以刻不容缓的紧迫感和使命感,精打细算,合理安排,抓紧抓实各项工作,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赢得主动、奠定基础。

(一)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一是抓紧研究制定《青海省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城镇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导西宁市、海东市分别开展40公里和16公里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并同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和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二是加快制定城市设计管理政策和技术规程,指导设市城市开展城市设计,积极联系国内知名专家,做好省委、省政府领导参加的城市设计培训会议筹备工作。三是抓紧出台《青海省治理违法建筑工作意见》,为全面开展城乡违法建筑集中整治五年行动奠定基础。四是尽快启动本年度地下管线普查、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和地下综合管廊规划编制工作。五是督导各责任单位开展可可西里申报世界自然遗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研究制定《青海可可西里世界自然遗产提名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保自然护联盟(IUCN)专家赴实地考察评估路线方案》并开展预演工作。完成展示中心布展、环境因子监测站点建设工作,组团参加美国、土耳其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大会,做好与缔约国之间的宣传交流工作。同时,配合住建部做好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调研工作。尽快开展本年度省级城乡规划督察员的派驻和第一次巡查工作。

(二)城乡住房建设工作。一是积极协调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尽快落实2016年棚户区改造省级预安排资金。督促市州政府尽快将2016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到县(市、区、行委),落实到具体地块、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建立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库。指导市县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新建项目早日开工建设,气候条件较好的西宁市、海东市要尽快组织续建结转项目复工,确保项目按期竣工交付。二是指导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摸清当地存量商品住房底数,大力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推动存量商品住房转为棚改安置房。督促各地搭建服务平台,通过减免收费、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让利等措施,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存量房源在平台登记,支持棚改居民通过平台自主选购商品住房实现安置。三是督促各地按照《关于实行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目标管理的通知》要求,建立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项目库,完善棚改安置住房和保障房小区内外配套基础设施,采取实行常态化受理和预分配等措施,加快分配入住。四是指导市县住房城乡建设(房产)部门做好与国开行、农发行贷款对接工作,积极争取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并提高贷款资金使用效率。五是按照1月23日审计工作专题会议的精神,督促各地配合做好审计及整改工作,并认真研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预防管理漏洞,从制度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农牧区人居环境改善工作。一是抓紧制定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控制性指标任务分配方案,分解落实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标识工作,与省扶贫局、财政厅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范围确定的协调工作,确保全面开工建设。二是尽快制定2016年推进高原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及时确定300个建设示范村,抓紧落实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并安排省级结对共建单位。同时,做好全省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筹备工作。三是尽快制定全省农牧区垃圾治理五年行动方案,并确定垃圾处理模式和处理技术,编制“十三五”期间农村垃圾治理建设项目库,确定2016年全省农村垃圾治理示范县。制定全省农牧区污水指导意见,启动农牧区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作,启动2个(贵德县、门源县)国家级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和将湟水河沿岸10各县,30个村列为省级试点工作。

(四)房地产业工作。一是尽快拿出去库存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要重点打通商品房和保障房通道,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支持棚户区改造居民购买商品房,房产处要尽快确定货币安置总量,同时,要尽快拿出切实有效的惠农措施,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农牧民进城购房。要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着手鼓励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单一的开发销售向租售并举模式转变。二是督促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尽快完成本地区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的初审工作,协调国土、工商、金融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审议确定企业信用等级,及时将信用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真正体现“一处违规、处处受限”,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维护行业发展良好的秩序。三是要尽快将青海省房地产信息网建成涵盖全省房地产行业的一个全方位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住房信息从管理部门独享到全社会共享的转变,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的动态监测机制。

(五)建筑业工作。一是研究制定《青海省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指导意见》,以装配式建筑为重点,着力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推动西矿建设有限公司、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装配式钢结构一体化建筑”项目落地。二是研究制定支持我省建筑业带动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提高本省企业市场占有率,促进本省农牧民稳定就业,扩大我省建筑材料消费比重。三是结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督查,开展房屋建筑和市场基础设施项目春季复工阶段质量安全检查,重点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政策投资项目的质量安全督查。四是督促指导各地加快应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并加快企业库、人员库、项目库和信用库建设,推进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五是积极协调住房城乡建设部、省财政厅,尽快落实2016年1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和265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资金,并根据各地上报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计划,会同省财政厅下达2016年全省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督促西宁市做好265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尽早开工建设。确定并下达2016年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任务计划。

三、严肃纪律,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作风建设事关事业成败,我们的作风建设较为薄弱,连续几年的政风行风考核名次都是靠后,今年我们要着力改进作风抓落实。要巩固扩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认真开展“两学一做”活动,按照“为官四为”要求,坚持激励约束并举,完善容错纠错机制,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现在,省委、省政府,企业和群众,乃至全社会对我们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的期望越来越大,对干部作风和优化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我们肩负使命、任重道远。因此,今天强调作风建设,决不是小题大作、老生常谈,目的就是要进一步鼓劲加压、从严要求、不断提升,更大力度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一)找准行业作风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行风有了明显好转,许多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有的走在了全国前列。这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结果。但是,作风建设存在的不足之处,我们也绝不能忽视。一是改革创新力度不够大。一些单位和部门固守成规,满足过去发展阶段某些传统经验和做法,不思进取,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住建工作综合性强、涉及面广、管理服务的对象和内容极其复杂,许多工作与民生联系紧密而直接,统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必须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理顺体制机制,用改革和创新的方法不断化解工作中新困难、新问题。二是对规划、建设、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督查解决不够有力。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不够,执行规划随意性大,违法违规建设时有发生,治违力度不大。同时,对城乡垃圾污水处理,城市中心区和住宅小区绿地面积被挤占,城市道路臃肿,停车难,马路开挖无序等影响公共利益的“城市病”,缺少管用的解决办法。三是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的有效措施不实。对城镇房屋拆迁中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对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对保障性住房和农牧区两房建设分配中产生的突出问题,缺乏超前调查研究,提出的措施不够完善,加之缺少行之有效的督查,致使群众信访事件时有发生。四是学习和调研的深度不够。有的习惯于忙事务、抓具体工作,没有养成认真学习理论、深入思考问题的良好习惯。一些调研停留在会议和工作检查上。有的到市县、乡镇或出省的时间和次数并不算少,但拿出的调查、考察报告质量平平。五是内部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单位和部门之间部分职能交叉,职责界限不清,工作中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影响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有的干部缺乏大局观念和团队精神,难事、麻烦事相互配合比较难。六是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不够严格。对一些干部缺乏基本素质和优良作风的教育引导,同志间缺少开诚布公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有的单位对所属人员管理不严,一些不良现象较长时间存在。有的只对组织和他人提要求,放任自己的言行;有的对基层和群众及相关部门口大气粗;有的政策观念不强,说话办事随意性大。

(二)扎实推进厅机关作风建设迈上新台阶。整改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关键环节,整改的效果是检验作风建设成效的标志。厅系统全体同志一定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扎扎实实抓整改,着力解决影响机关建设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高素质机关干部队伍,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要深学笃用,提高能力。“打铁还需自身硬’。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新论断新理念新思想,省委省政府也连续提出了一系列符合省情的发展思路和理念,厅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学习,增强贯彻新发展理念、驾驭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素养和能力,切实解决能力不足“不能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等问题,真正担负起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历史重任。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有责任、敢担当,才能放开手脚、挑起重担。厅系统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特别是厅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敢于直面矛盾,克服畏难惰绪,在攻坚克难、应对复杂局面中历练本领、增长才干,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掌握一线实情,努力成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好干部,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尽其力。要打破定势,善于创新。新常态下,新挑战、新事物、新领域不断涌现,决不能按部就班、固步自封,奢望用老办法老套路解决新问题,必须坚决克服思维定式、行为惯性和路径依赖,积极探索,大胆试验,做到变中求新、新中求进、进中突破,在观念、体制、方式方法上与时俱进,在复杂多变的形势下发现和把握发展先机。要苦干实干,奋发有为。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离开苦干实干,各项工作都是纸上谈兵。各级干部要“实”字当头、“干”字为先,大力弘杨“五个特别”的青藏高原精神、“人一之,我十之’的实干精神、笨鸟先飞的勤奋精神,以良好的精神状态、超常规的举措和效率,一步一个脚印地推进工作,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要廉洁从政,务实清廉。群众看干部好不好,评价机关作风行不行,很重要的一条是看我们的廉政建设抓得怎么样。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引导广大干部时刻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远离红线、守住底线,树立干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纪律要求,老实做人、干净做事,以勤政廉政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的责任,坚持原则、敢抓善管,带好班子、管好队伍。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厅党委关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厉行节约,狠抓各项规定的落实,围绕“廉洁、节俭、增效”,从源头上控制开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公用经费使用效率,集中财力保重点、办大事。要强化责任、合力推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重点在领导,关键在机制,根本在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动真碰硬、坚持不懈地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推动厅系统机关作风大改进、办事效能大提升、发展环境大优化。要强化领导责任,厅纪委和厅监察处要认真履行职责,真正发挥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监督检查的作用。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具体抓,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发挥教育引领作用,把作风建设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促进各级干部主动对照检查、主动整改提升、主动服务大局。要加强对部门执行政策和制度情况的督查,下决心治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中梗阻等行为及办事效率低下、服务态度生硬、干部违法乱纪等问题,以真督实查促进作风改进、效能提升。

同志们,今年的任务已经确定,工作布局已经明晰,我们一定要紧紧围绕行业重点工作部署,力争通过艰辛努力,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向省委、省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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