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工会:
为认真做好2015年“金秋助学”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时间
2015年7月10日至8月30日。
二、助学对象
2015年新考入大专、本科院校的困难职工(包括困难农民工,下同)家庭子女。
三、助学内容
通过发放学费、交通费、生活费等物质帮扶形式,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不因生活困难而上不起学。
四、助学要求
(一)按照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审核助学对象,确保助学活动公平公正。符合条件的,完善基础资料,及时给予帮扶救助。
(二)要重点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享受国家助学有关政策,同时做好与教育、民政、共青团、妇联、慈善总会等单位助学工作的沟通协调和衔接,避免重复救助。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发放工作方案,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
(三)有关事项
申请人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助学申请书(盖单位公章)、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子女入学录取通知书、申请人银行卡(折)号码。
联系人:韩静
联系电话:0971—6146279
邮箱:32099449@qq.com。
青海省建设工会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