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总的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建设系统及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着力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贴近实际,服务基层,提升全厅干部职工的文明程度,推进工作落实,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做好精神文明建设的使命感紧迫感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做到“六个准确把握”即:准确把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准确把握精神文明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个重点,准确把握好理想信念建设这个根本,准确把握重在建设的重要原则,准确把握为民利民惠民的基本要求,准确把握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创新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政治任务,深刻领会讲话中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要论断,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同时围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任务,解放思想,坚定信念,真抓实干,唱响主旋律、积聚正能量、树立新风尚,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正对改革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切实做好干部职工思想动员、思想引领的工作,更好地坚定信心、鼓舞士气;从全面深化改革的角度,切实加强形势政策教育,加强热点难点问题的引导,加快推进我厅精神文明工作的体制机制、内容形势、方式手段等的改革创新,更好地适应新常态,跟上时代和实践的发展;从贯彻落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角度,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大力弘扬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努力营造崇尚法治、信仰法治的社会氛围,引导人们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从全面从严治党的角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1条措施,坚决反对“四风”,为弘扬社会正气、净化社会风气提供强大动力,要坚持不懈讲文明、树新风,在塑造良好社会风尚上作出更大的努力。
三、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文明道德风尚
(一)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方案》、《行动方案》,以“三个倡导”为根本,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主题实践活动,推动核心价值观进机关、进学校,努力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文明素养和道德水准。深化爱国主义教育,结合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组织开展“缅怀英烈、圆梦中华”系列主题教育活动。要大力选树、表彰本单位道德模范和先进典型,并以此为契机,广泛宣传本单位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带领和引导干部职工向上向善,见贤思齐。紧密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共产党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大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营造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大力加强党风政风、社风家风建设。要充分发挥榜样的作用,领导干部、公众人物、先进模范都要为全社会做好表率、起好示范作用,引导和推动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文明观念、争当文明公民、展示文明形象。
(二)积极开展道德实践活动,传播文明道德风尚。深入开展“爱绿护绿”、“文明出行”、“文明礼仪”、“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等广大干部职工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道德实践活动。充分利用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时机和学雷锋活动、志愿者服务活动等有效载体,以志愿服务“到社区报到、进社区服务”为主题,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推进志愿者服务工作常态化。在厅系统引导干部职工讲文明、懂礼仪、守秩序,充分发挥党员干部、道德模范等的示范作用,更好的推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突出诚信制度化建设,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搞好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在行业中倡导公平正义、诚信敬业的价值理念,通过建立通报行业“黑名单”制度等载体,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教育治理,运用宣传教育、自查自纠、道德评议、重点治理等方式解决和杜绝诚信缺失和道德失范问题。
(四)以行业文明窗口建设为重点,加强规范化服务建设。以行业文明单位为重点,加强“窗口”行业及公共服务部门规范化服务,指导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组织开展“诚实守信、优质服务”、“文明窗口”等活动。
四、坚持责任担当,全面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一)围绕中心任务,抓好民生工程建设。紧紧围绕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点,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践行新青海精神,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把民生工程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着力抓好三件实事项目:一是完成城镇保障性住房8.5万套;二是完成农村住房6.5万套;三是完成高原美丽乡村建设300个,真正做到想民为民惠民。
(二)创新活动载体,推动创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以全省推荐评选2013-2015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和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为契机,学习宣传贯彻执行《青海省直属机关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精心设计和优化创先争优文明处室、争当文明职工、争做文明家庭等活动载体,评选2013-2015年度厅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处室,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创建的热情。
(三)弘扬传统文化,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健全群团组织阵地建设,支持工、青、妇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创造性的开展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各类健康友谊的文化体育活动。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探索加强机关制度文化、廉政文化、法治文化、环境文化建设新途径,凝心聚力、鼓舞士气,活跃机关文化生活。
(四)支持配合西宁市建设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大力宣传西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教育引导厅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遵守文明公约、行为规范和卫生意识,积极参与西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出色完成西宁市及机关所属社区分配的各项创建任务。
五、加强“三基”效能建设,推动和促进工作任务落实
加强机关“三基”建设。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加强“三基”建设的《意见》和《厅党委关于加强“三基”建设两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完善和落实教育培训、群众评议、监督评估、激励保障制度,推动基层党组织教育管理监督精细、务实、高效。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为抓手,把开展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与转变作风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厅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十项制度,转变作风,提升效能。把开展“学习型、服务型、效率型、节约型、创新型”机关建设活动同“三基”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等重点任务相结合,切实激发机关工作活力,凝聚广大干部职工干劲。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精神文明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厅系统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从全局高度,认真履行领导责任,经常研究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问题,加强工作部署和工作考核,真正把“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要求落到实处。要把精神文明建设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切实发挥作用,充实工作力量,提高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向心力,做到一同部署、一体推进,防止“两张皮”现象。
(二)切实履行好联系、协调、督促和服务的工作职能。加强对实践经验的总结,加强对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特点和规律的研究,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要加强横向联系,密切部门沟通,形成紧密衔接,有效配合的工作链条。要注重工作创新,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更大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