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政〔2017〕98号
西宁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城管局、房产局、园林局、水务局,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城管局,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公务员局印发<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17〕22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按照审批权限进行报备
要严格按照《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办理公务员辞职手续,经批准同意辞去公职的公务员由原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严格遵守从业行为限制清单
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是否违反规定,主要由原单位进行认定,为统一标准,我厅研究制定了《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限制清单》。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也可根据实际,制订本地区本部门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限制清单。
三、签署个人从业承诺书
根据《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要求,公务员辞去公职时应当如实报告从业去向,签署全省统一的《青海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从业承诺书》。
附件: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限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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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9日
附件:
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公务员
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限制清单
辞职前从事或分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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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从业限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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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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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设计编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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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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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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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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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企业、垃圾污水处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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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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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规划编制企业、村镇建设施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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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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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建筑监理企业、建筑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建设工程检验检测机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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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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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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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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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企业、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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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与科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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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材料生产企业、建筑节能施工企业、建筑节能材料销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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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供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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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城镇集中供热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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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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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行业教育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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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辞职后从业限制企业为公务员辞职前原任职务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中介机构或其他盈利性组织。
2、公务员辞职前3年内,从事或分管工作为2项及以上的,从业限制企业相应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