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2014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建设任务,根据《青海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管理办法》和青海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青政办【2013】135号)要求,各地上报了2014年度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工作计划,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实地核查,现将2014年我省300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请尽快组织实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切实履行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监管职责,严格落实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依据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和审查,并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确保质量安全。
二、依据《青海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技术规程》,加强建筑节能质量监管,按照已经确定的改造内容组织实施,同步完成室内供热计量及温度调控、热源和供热管网热平衡、建筑外围护结构三部分改造内容。
三、加大地方配套资金的筹措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积极性。省财政将改变现有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投入方式,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待项目竣工验收后,省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据验收情况,按一定标准将以奖代补资金予以下达。各级财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奖励(配套)资金管理,必须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截留、挪用国家奖励(配套)资金,务必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
四、严格既改工程资料的搜集整理和信息反馈,注意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前、改造中和改造后相关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并形成影像资料。加强信息反馈,建立月报制度,每月15日前及时向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报送既改项目月进度报表。
五、既改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各州、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在本年度内完成既改项目,并于12月31日前将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逐级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申请省级验收。
附件:1、青海省2014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 造任务分配表
2、青海省2014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 造任务项目明细表
365体育在线中文网 青 海 省 财 政厅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