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青海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为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结合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青海省建设领域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目录(第二批)》和《青海省建设领域限制、禁止技术与产品目录(第二批)》,并于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2月22日进行了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公布。
各地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青海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优先选用《目录》中的技术(产品),不得使用禁止类技术(产品),不得超范围使用限制类技术(产品)。
附件:1.《青海省建设领域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目录 (第二批)》
2.《青海省建设领域限制、禁止淘汰技术目录 (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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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