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的《青海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青发改价格〔2016〕982号),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促进物业服务提档升级,近期德令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关于规范德令哈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德政发改〔2018〕40号)。这是继黄南州之后第二个完成住宅物业服务星级收费改革工作的地区。
根据均衡负担、合理费用、补偿成本、适度收益、优质优价和质价相符的原则,德令哈市规定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小区及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住宅物业服务原则上实行5个等级的星级服务,企业的服务星级标准以其信用等级要与收费标准相对应,服务星级标准不高,信用等级较差,收费标准随之降低。在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方面,多层住宅: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每平方米分别为0.5元/月、0.6元/月、0.7元/月、0.8元/月和0.9元/月;高层住宅: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每平方米分别为0.6元/月、0.7元/月、0.8元/月、0.9元/月和1元/月,装配电梯或二次供水加压的高层住宅在相应星级服务标准的基础上分别上浮15%收取物业服务费。在停车服务收费方面,小区内临时停车位实行计次收费管理,半小时以内不收费,超过半小时至4小时按2元/辆/次收费,超过4小时至12小时按3元/辆/次收费,超过24小时按5元/辆/次收费,标准停车位每个月60元/辆。德令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市发展改革委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在醒目位置按照选定的物业服务星级公示所对应的收费标准,服务和收费要做到质价相符,不得减少星级服务内容,不得收取任何违规的额外费用,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业主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