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城镇燃气供热管理处认真落实“基础在学,关键在做”的要求,持续加强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监管,针对燃气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基层燃气主管部门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于10月31日-11月2日举办了全省城镇燃气管理人员培训班,全省市(州)、县(区、行委)城镇燃气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燃气管理人员共计85人参加了此次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基层主管部门人员燃气管理专业知识水平和安全监管履职能力,保障全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

目前,我省各级城镇燃气主管部门普遍存在管理机构不健全,行业监管责任难落实,专业管理人员缺乏,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厅城镇燃气供热管理处结合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四个必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提高全省燃气行业行政管理人员专业管理水平作为重要抓手,精心组织、细致安排了此次培训,学员们通过对燃气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燃气基础知识及燃气安全管理知识的学习,现场参观教学,使全省燃气行业行政管理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监管“红线意识”,把燃气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增强管行业、管安全的技术本领。

此次培训,突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学习和燃气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学习,让各级城镇燃气管理人员认识到燃气行业监管的重要性,基本掌握燃气行业监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规范,并在授课过程中提出建立隐患治理台账等行业监管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使得行政管理人员进一步明确燃气安全管理各环节的监管重点,着力提高全省城镇燃气安全监管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